在台北市中心,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李()抱着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(),准备从天桥上跳下自杀,这导致警察和媒体追捕他。 电视机前,许多人关注着事态的发展。 面对警察,吴雄大喊“社会不公”,这引起了大家的好奇。 原来吴雄和前女友在一起时有一个女儿,也就是他怀里的女孩,孩子的名字叫子媚。 后来,前女友再婚了,就没有消息了。 吴雄独立抚养这个女孩,两人相依为命,过着悲惨的生活。 为了谋生,吴雄从事了许多高风险的工作,潜水和污水排放就是其中之一。 妹妹已经到了入学年龄,但根据法律规定,法定监护人,也就是生母和继父有资格办理手续。 虽然吴雄是亲生父亲,但他不能行使监护人的权利,因为没有法律依据。为了让妹妹如愿上学,吴雄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...本片根据2003年的一则社会新闻改编,获得第46届金马奖最佳影片、最佳导演、最佳原创剧本和台湾省年度优秀电影奖。